2015吉林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招聘818人公告

2015-06-11 19:03:47阅读:0地区:吉林电脑版

 

2.资格预审及查询预审结果。资格预审及查询预审结果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9时至6月18日17时。

考生报名后,通过登录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窗口查询报名资格预审结果。未通过资格预审的考生,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对资格预审存在争议的考生,可向报名系统直接申请复核仲裁,由各招聘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裁决。

3.缴费时间。2015年6月15日9时至6月19日17时,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2015年7月6日9时至7月11日9时。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应聘人员登录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窗口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考试有关规定

1.考生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必须完全一致。

2.本公告只允许考生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3.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15年6月份,即到2015年6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2015年报考延边县(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擅自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选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6.延边县(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注明“需具有延边州户籍”条件的,以《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为准。

7.非延边州户籍在延边州地区普通高等院校读书且毕业的,可不受延边州户籍限制。

8.对有志于建设延边,扎根边疆,愿为延边州县(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建功立业的,可不受延边州户籍限制。服务期限为6年(不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岗位,不得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擅自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选聘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9.朝鲜族岗位要求“面试需用朝语”的,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和结构化面试必须使用朝语。

四、笔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考点设在延吉市,考试科目为《通用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三)演员类、教练员类特殊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免笔试特殊岗位详见附件1。

五、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考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面试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在现场面试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中,凡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岗位条件及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其资格。

(一)资格初审

1.面试资格初审以招聘岗位计划1:9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初审人选;不足1:9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资格初审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9比例的,一并进入资格初审人选。

2.进入面试资格初审人员要填报《2015年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3),登记表须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须用电子版填报并用A4纸打印,登记表须认真准确填写。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详见网上发布的面试资格审查通知。

3.面试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3张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同底(红底)免冠证明照片和《2015年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