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资格初审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经国家或我省统一选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已报考了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资格初审前携带本人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证,送交各县(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初审后,由州人社局对面试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同时应提供县(市)面试资格初审合格并签字盖章的《2015年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原件。
2.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由州人社局发放《面试准考证》,考生两次面试时均需携带《面试准考证》和笔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3.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要对个人提供的材料和信息负全部责任,并签订《保证书》。凡不签订《保证书》的,一律不予资格复审。
4.对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州人社局将按照公开招聘规定和资格审查程序,取消其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考试包括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和结构化面试,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一)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
1.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考点分别设在延边州各县(市),由招聘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线;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全程由县(市)人社局予以监督。
2.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考试以招聘岗位计划1:9的比例,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招聘岗位参加专业面试考试人选,不足1:9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招聘岗位参加专业面试考试人选,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
3.演员类、教练员类特殊岗位免公共科目笔试的,以岗位实际报考人数进行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
(二)结构化面试
1.结构化面试考点统一设在延吉市,由州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2.结构化面试以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合计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招聘岗位参加结构化面试考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招聘岗位参加结构化面试考试人选,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结构化面试。
3.演员类、教练员类特殊岗位以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招聘岗位参加结构化面试考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招聘岗位参加结构化面试考试人选,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结构化面试。
专业面试考试和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详见网上发布的面试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50%,面试占50%,其中面试成绩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成绩占15%,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5%。
(二)演员类、教练员类特殊岗位免公共科目笔试的,面试成绩为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为100分,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成绩占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
(三)总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及格线为60分。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参加体检。考生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生总成绩、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均相同,再次进行结构化面试。计算考生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4舍5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