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永丰县城学校教师选调50人公告

2015-06-11 19:08:59阅读:0地区:江西电脑版

四、选调办法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永办发〔2015〕2号)精神,县城学校选调教师依据报考人员近3年的教学业绩、专业技能考试和业务知识考试总成绩综合评定,实行公开竞聘、择优录取的方式。

1、教学业绩。由县教体局组织人员核定。满分40分,占总成绩的40%。

⑴个人教学教研业绩(10分):

①个人获得荣誉(3分封项)。近3年(2012年9月至今,下同)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模范)教师”、“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党员”“师德先进个人”“课改标兵”等:县级1分,市级1.5分,省级2分,国家级3分(每年只取其中一项最高级别奖加分,3年可累加)。

 

②近3年参加课堂教学比赛获奖(4分封项)。县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此项获奖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同一年同一学科参赛获县、市、省不同层级奖,取最高层级奖计分)。

⑶近3年发表论文(3分封项)。在《吉安教育》、《江西教育》、《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发表论文(在“增刊”上发表的论文及文学类文章不计分),其中《吉安教育》每篇计0.5分,《江西教育》、《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每篇计1分,《人民教育》每篇计1.5分。一篇论文多人署名,计分办法为:第一作者占60%,第二作者占40%,第三作者不计分。

⑵个人教学成绩(30分):先按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抽测非毕业班或中考、小学毕业会考(毕业班)全县平均分排名分别计分。教学成绩居全县同年级同学科1/2以后不计分。计分公式为:[(全县同年级同学科任教教师总人数-报考教师任教学科平均分排位数)÷全县同年级同学科任教教师总人数]×30分。“报考教师任教学科平均分排位数”计算方法:任教学科平均分居全县第一名,排位数为“0”;居全县第二名,排位数为“1”,以此类推。然后将三个学期所得分值相加除以3,即为教师个人教学成绩最后得分。

如同学科跨年级任教,则取平均分最高的年级计分;如任教两科及以上,则以报考学科为准。

从外县调入、在我县没有相关学期教学成绩的教师,以同学科、学段报考人员的平均分计算个人教学成绩得分。

因产假而导致某学期没有教学成绩的女教师,剔除该学期教学成绩,按二个学期教学成绩计算最后得分。

教学业绩得分统计完成后,在永丰县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2、专业技能考试。主要采取现场说课方式,说课应体现课改精神,由专家组评定。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初中一律采用现行初二年级下册教材;小学一律采用现行小学五年级下册教材。考生须自备相关教材和备课时所需纸、笔。

报考人员于2015年7月10日(截止下午5:30)到县教体局领取准号证。

时间:7月13日上午8:30开始(如报考人数较多,则安排2天时间,具体见准考证)

地点:见准考证。

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于7月15日前在永丰县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3、业务知识考试。考试内容:报考学科的业务知识、课程和课堂改革理论和实践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时间:2015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

地点:与专业技能考试地点相同,具体考场在考点公示。

业务知识考试成绩于7月18日前在永丰县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4、择优录用。根据教学业绩、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考试总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选,并在永丰县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下发正式录用抄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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