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6人公告

2015-06-08 15:29:43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1)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修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科研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及业务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按试讲成绩和答辩成绩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面试总成绩,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组织谈话、核对身份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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