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应聘人员须填写《2015年天长市工业学校、部分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紧缺专业岗位,经天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会议同意后,可按2:1比例开考。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6月23日到天长市教育局人事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进入面试的每人缴纳面试费用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市(市、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市(市、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笔试应聘人员务必于2015年6月25日-6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持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天长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
汽车维修、加工制造、电工电子实训(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专业基础知识》;
农学专业教师、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专业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两科合场分卷)。
各场考试时长均为90分钟,各科试卷分值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 6月28 日,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当日时间安排为:
上午:08:00—9:30 《专业基础知识》
上午:10:00—11:30 《教育学》、《心理学》(两科合场分卷)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长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报考农学专业教师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为《专业基础知识》(占60%)、《教育学》(占20%)、《心理学》(占20%)的合成成绩;报考汽车维修、加工制造、电工电子实训(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的考生,其《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即为其笔试成绩。其中: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天长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
考生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可于2015年7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地点:天长市教育局人事科。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天长市教育局、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实施方案经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2)面试人员的范围。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