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核招聘基层卫生院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名额和条件(见职位表)
(一)招聘名额
考核招聘基层卫生院紧缺专业技术人员20名,具体招聘职位、名额、条件见附表。
(二)应聘条件
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7、年满18周岁是指1997年6月15日前出生的, 35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6月15日后出生的;
8、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具体招聘职位、条件和有关要求请登录琼海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qionghai.gov.cn)查阅或向琼海市直接招聘基层卫生院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6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海南医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海口市学院路3号)。
(三)资格审查:应聘者现场提交报名申请,每人只限报一个招考职位。根据报考职位所需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要求:1、应聘者须携带本人学历证书(未领取毕业证书的2015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可以按期毕业的证明,并在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未能按期提供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专业资格证书(按照招聘要求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3张。计生部门(市或县或区计生委)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考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4、报名后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琼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onghai.gov.cn)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5、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招聘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考核招聘时间和地点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
(二)海南省户籍是指在2015年6月17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属海南省的人员。
(三)本次考核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市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