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涟源市教育系统教师选调11人公告

2015-06-04 12:56:41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如考察不合格或入围对象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可以从相应职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二次。

(七)公示

考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劳动保障网和教育局办事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选调工作的主要资料和拟选调对象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报娄底市人社局审核备案,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审定后,安排到新单位报到上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人员返回原单位工作。

本次选调的拟选调人员安排到任教单位的岗位等级聘用,以该拟选调人员的原聘级别与任教单位的对应岗位有无职数来确定。若拟选调人员与任教单位对应岗位无职数,则高职低聘(聘为同一专技职位等级低档或最低档),如不服从则取消选调资格。

四、本实施方案由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8-4982856)、涟源市教育局(0738-4451826)。

原标题: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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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师选调职位及职数.xls

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涟源市教育局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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