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涟源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21人公告

2015-06-04 12:56:52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入围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空缺的,可以从相应职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壹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有关证件原件、计划生育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①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④违反计划生育的;⑤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⑥因犯错误或违法被纪检监察部门或政法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⑦证件不齐全和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但每个职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壹次。

(八)公示

考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劳动保障网和教育局办事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招聘工作的主要资料和拟聘对象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报娄底市人社局审核备案,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已参加教育工作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签订试用合同的,取消试用资格,取消的职位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的拟聘人员安排到任教单位的岗位等级聘用,以该拟聘人员的原聘级别与任教单位的对应岗位有无职数来确定。若拟聘人员与任教单位对应岗位无职数,则高职低聘(聘为同一专技职位等级低档或最低档),如不服从则取消其聘任资格。

四、纪律要求

1、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考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处理。凡参考人员有作弊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准参加涟源市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2、回避制度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五、本实施方案由涟源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8-4982856)、涟源市教育局(0738-4451826)。

原标题: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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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职数及其他条件要求.xls

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涟源市教育局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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