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25人公告

2015-06-04 12:57:16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二)考核安排

1. 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 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论文(原件)两篇。

四、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察,并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64017

联系人:黄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64053

联系人:傅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5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原标题: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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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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