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浙江莲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87人公告

2015-06-04 12:58:31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根据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标准和师资需求情况,莲都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本次招聘单位为莲都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和优质民办学校,参加本次招聘被录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招聘岗位、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岗位

详见《莲都区教育局2015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计划》(附件1)

偏远山区岗位单列指标,实行定向招聘,欢迎有志于乡村教育的考生报考。偏远山区学校、幼儿园主要指囿山小学峰源校区、人民路小学泄川校区、城北小学严鸟校区等校区及各校区附属幼儿园。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其它要求见《莲都区教育局2015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技能要求。

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若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发放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也可报名参加应聘,但要求签订《承诺书》(附件4),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解除聘用关系。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

(1)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丽水市户籍(含丽水市生源)的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非丽水市户籍的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应聘偏远山区岗位要求具有莲都区户籍(含莲都区生源)或在莲都区民办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且社保缴费满三年。

(2)应聘学前教育1岗位,丽水市户籍(含丽水市生源)的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非丽水市户籍的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学前教育2岗位的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莲都区户籍(含莲都区生源)或在莲都区公、民办幼儿园任教3年及以上,且社保缴费满三年的。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习获得相关学历的人员,须在2015年6月1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4.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79年6月10日至1997年6月10日期间出生)。

5.符合上述条件,并具有研究生学历且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历届毕业生,报考我区初中英语、初中科学1、小学语文1三类岗位的,可依据人才引进政策,单列指标,免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择优录用。

6.同类型事业单位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0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符合报名条件者携带填写好的《莲都区教育局2015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表附件中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到莲都区天宁街880-1号莲都区教育局四楼407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578-2131763,2021922。

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港澳台、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考务费40元/人(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经审核后可免除考试考务费)。

(二)准考证领取

1. 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数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报名人数不足3名的学科岗位不予开考;硕士研究生单列指标,不受报名人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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