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新安县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30人公告

2015-06-03 11:59:38阅读:0地区:河南电脑版

C类:1、有效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3、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须经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4、相应专业、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6、其他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需持有效身份证、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附件5)和加盖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且尚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四)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填写《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相关证件复印件附报名表后)。经县人社局、县教育局(C类考生)、县纪委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和信息采集费15元,并进行数码照像。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4,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4、已报名人员于2015年6月16日—1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试讲),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填写为准。

2、A、B类考生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一张试卷,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基本职业能力和素质,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资料分析和公共基础知识等。

3、C类考生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基础知识两科,一张卷子,满分为100分。教育综合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新理念、教育教学实践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应用、教学案例分析等,基础知识包括各学科的基础知识。

4、笔试成绩将通过新安县政府网站、县人社局网站及大厅予以公布。

(二)面试(试讲)

1、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试讲)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试讲)。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试讲)。

2、A类、B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评委根据考生试面试情况现场打分,分数当场公布,面试讲成绩满分100分。由评委所打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4、C类考生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采取从我县现行高中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确定。考生备课10分钟后,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10分钟以内)。评委根据考生试讲情况现场打分,分数当场公布,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评委所打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试讲成绩。

5、对于实际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试讲),其考生面试(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6、面试(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试讲)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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