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核、公示
依据综合得分情况,按1:3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由顺城区教育局党委进行考核、考察,根据考核情况提出初步人选。召开党委会,确定人选。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顺城区政府门户网www.fssc.gov.cn和顺城教育网www.fsscedu.cn上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对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举报人要实名举报),不予聘用。教育局党委根据考核情况,另选他人。
七、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选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公开选聘抚顺远洋实验学校校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邵 枫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姜 红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孙 毅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张立志 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姚忠诚 区教育局纪委书记
刘斗七 区教育局副局长
赵爱红 区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
王学国 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健英 区教育局副局长
吕从珍 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本方案由顺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7503430。
原标题:公开选聘抚顺远洋实验学校校长(副校长)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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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城区教育局
中共顺城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