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甘肃酒泉文化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

2015-06-02 15:25:18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初试满分100分,考生初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者进入笔试。

2.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基础知识占60%。

(2)考试组织:笔试由市人社局和市文广新局共同组织实施。

(3)考试时间:2015年6月24日9:00时至11:00时。

(4)准考证发放:考生于2015年6月23 日到酒泉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5)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3.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市文广新局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全程指导监督。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个别岗位达不到1:3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员。

播音、主持岗位,测试内容为指定播音稿件上镜播音和指定题材现场模拟节目主持。

舞蹈表演与编导岗位,测试内容为自选舞蹈现场表演和随机抽取一个舞蹈音乐片段现场创作表演。

器乐表演兼舞台音箱操作岗位,测试内容为自选曲目现场演奏和现场安装调试音响设备。

 

4.面试

报考记者编辑岗位的,进行面试。面试由市文广新局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全程指导监督。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技能测试小组和面试小组由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招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外聘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专业技能测试小组和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由酒泉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酒泉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通过应聘人员就读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五)复审

拟聘人员中有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生毕业后,由酒泉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2015年7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终止拟聘协议。

(六)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酒泉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

4.本次招聘,凡是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主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5.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聘用单位。

酒泉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咨询电话:0937—2613854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937—261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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