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青海省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1713人公告

2015-06-02 15:34:56阅读:0地区:青海电脑版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全省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1713名工作人员(含海西州所属部分医疗卫生机构95个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范围

(一)招聘岗位

西宁市291名、海东市436名、海北州88名、海西州337名、海南州152名、黄南州127名、果洛州100名、玉树州182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全省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中,海西州部分岗位面向全国招聘;西宁市、海东市所有岗位面向全省范围招聘;六州岗位分面向全省招聘和面向本州招聘。其中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正常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面向本州招聘范围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州安置的正常退伍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省内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临聘人员和医改期间的同工同酬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和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相应学历条件。报考医师岗位未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及报考护士岗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考生,须具备参加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具体条件参见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的报名指南)。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4日9时至10日24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除外)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15日至19日到报考岗位所在市州人社局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依次进行。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考试时间及内容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6月28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内容包括学科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和公共科目(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各占笔试成绩的20%)。其中标注有“不进行专业科目测试”的岗位,笔试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和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的50%)计算。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在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笔试单科缺考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六、其它事项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地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聘用合同,报名前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2015年6月12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证明时间在6月12日之后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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