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西桂林日报社招聘11人公告

2015-05-29 11:46:23阅读:0地区:广西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桂林日报社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共3个职位计划招聘1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5年桂林日报社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详见《2015年桂林日报社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职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15年桂林日报社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5年8月31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至199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进入面试。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 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日报社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5月28日至6月5日

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桂林日报社六楼办公室(地址:桂林市秀峰区榕湖北路1号)

联系电话:0773—2832292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15年桂林日报社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备查。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日报社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2015年桂林日报社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业已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桂林日报社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日报社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日报社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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