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资格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三)新聘用人员正式入编,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0-12333(人社局) 6420508(卫计委)
原标题:2015年江西省新余市市直医院赴外公开招聘研究生公告
点击下载>>>
2015年江西省新余市市直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