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管理与使用
1、招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违反规定的立即解聘,今后不得参与我县政府组织的各类人员招聘;
2、招聘人员应聘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自聘用之日算起,试用期满后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其它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4、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并介绍回县人才交流中心。
五、纪律和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笔试、体检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笔试和体检过程中冒名顶替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笔试、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四)凡聘用后被检举有以上违规情节的人员,违规事实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处理。
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请及时关注宜川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和宜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相关公告。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人社部门、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设立举报电话:4622269(县监察局)、4622083(人社局)、4622087(县卫生局)。
原标题:2015年宜川县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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