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延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实施方案》(延人社发〔2015〕30号文件)和《2015年宜川县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宜川县2015年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2015年宜川县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50名。(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七章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应当回避的;
4、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职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2015年宜川县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从5月26日起在宜川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cx.gov.cn)、宜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cxhrss.gov.cn)统一发布2015年宜川县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定向招聘工作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6月8日至10日在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进行报名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资格初审时往届毕业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学信网申请)、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人事档案管理卡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应届毕业生由于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现未发放,只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三)笔试。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与医学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医学基础知识占70%。笔试满分为120分。
按岗位排序出现末尾笔试成绩并列的,对并列者进行面试。
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2015年6月12日下午3:00-5:30在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发放。
笔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的数量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为1:1。
(五)考察。考察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和资格进行复审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
(七)公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拟招聘对象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对以下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符合要求的;
2、查实应聘人员或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的;
3、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
4、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拟聘人员报经延安市人社部门审核批复后,持招聘通知书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由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由县人社局、卫生局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由县人才交流中心鉴证并实行人事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