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海南海口市法制局招聘市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及法律助理公告

2015-05-25 11:52:47阅读:0地区:海南电脑版

根据工作需要,海口市法制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海口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专职法律顾问及法律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专职法律顾问1-2名;法律助理1-2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海口市人民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及法律助理。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遵守宪法、法律,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3、热爱政府法制事业,自愿专职从事政府法制工作;

4、身体健康。

(二)应聘专职法律顾问应同时具备以下附加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

3、具有三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

(三)应聘法律助理应同时具备以下附加条件: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

2、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法制日报、海南日报,海南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nan.gov.cn)、海口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kou.gov.cn)、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ihk.lss.gov.cn)、海口法制信息网(http://fzj.haikou.gov.cn)等媒介上分别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5月25日至6月25日。

2、报名地点:海口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5号楼4038室,邮编:570135)。

3、报名方式:应聘者可直接到报名地点领取《专职法律顾问及法律助理报名表》,或登录海口法制信息网(http://fzj.haikou.gov.cn)下载《专职法律顾问及法律助理报名表》并填写。

应聘者可通过到报名地点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专职法律顾问、法律助理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证、外语资格证、成果证书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等资料,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3张。

4、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董积诚,龚晓琴

电 话:0898-68722905、68722906

传 真:0898-68722906

邮 箱:hkfawuchu@163.com

手 机: 13976222454,13976657687

(三)资格审查

由海口市法制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应参加海口市法制局组织的考试、考察。具体考试、考察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

拟聘用人选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近期体检证明。

(六)聘任

由海口市法制局在通过考试、考察、体检的应聘人员中择优选聘,并与聘用的专职法律顾问及法律助理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具体工资待遇面议。

原标题:海口市法制局关于招聘市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及法律助理的公告

点击下载>>>

海口市法制局招聘市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及法律助理报名表.doc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