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洛阳市直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110人公告

2015-05-23 15:13:33阅读:0地区:河南电脑版

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2)提交材料

考生须持《2015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录聘用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一式2份(见附件4),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附每份《2015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录聘用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后):

?有效身份证

?笔试准考证

?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教育厅盖章)

⑤教师资格证

(3)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审查结果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 下的“最新动态“专栏)、洛阳教育城域网(http://www.lyenet.org/)或洛阳人才网(www.lyhero.com)上通知或公布。

2.面试办法

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市教育局具体实施。

(1)高中(含职业高中)、初中、小学教师职位面试办法:即在现行教材中(试讲用教材见附件5)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学段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

(2)幼儿园教师职位面试办法:面试采取试讲与专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面试准备时间共30分钟,面试分为2个环节,第一个环节为试讲,即在现行教材中(试讲用教材见附件5)随机抽课,讲一节10分钟以内的微型课;第二个环节为专业能力测试,即对现场指定的曲目(以简谱形式提供)进行演唱和自编舞蹈表演(10分钟以内)。

(3)面试成绩的计算:

面试现场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幼儿园教师职位试讲和专业能力测试2个环节满分均为50分。

报考同一职位并在一个面试组面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等于面试现场成绩;报考同一职位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除加权系数4舍5入保留3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4)若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则该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若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则该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 下的“最新动态“专栏)、洛阳教育城域网(http://www.lyenet.org/)或洛阳人才网(www.lyhero.com)上进行公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卷面折合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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