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所有招聘工作在石鼓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办公室设区教文体局。
(二)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聘用前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试用期6个月(2015年9月1日-2016年2月28日),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试用期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单位负责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工龄。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石鼓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sgq.gov.cn/main/)和石鼓教育文化体育信息网(http://www.sgjy.net/),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监督电话: 0734-8177928(区纪委)、0734-8177162(区人社局)。
原标题:石鼓区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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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