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将与笔试成绩加和后计入综合成绩。加分结果将另行公告。
7.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5年7月10日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笔试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含加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报考播音、主持岗位除外)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对招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岗位排序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出现空缺顺延递补。
2.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资料:
①考生(报考播音、主持岗位除外)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为就业推荐表)、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还须出具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③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和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团委、人社等)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④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毕业证为准,毕业证未注明的,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原件。
⑤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考生持岗位所需证件和资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统一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4.人员递补:在规定时限内,考生因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递补。
5.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
(七)面试
报考非播音、主持岗位面试时间、地点、组织形式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八)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3+面试成绩/2,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招聘计划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综合成绩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名;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面试成绩高者排先。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同时公布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议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顺延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同放弃。
考察主要内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将顺延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铜川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向区县委组织部和人社局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严重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须经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同意后暂缓30日作出考察结论,暂缓期满仍未终结的,终止对该考察对象的聘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