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
(三)报考播音、主持岗位人员面试
因岗位特殊性,此类岗位面试前置。6月10日考生携带相关资料(所需资料同招聘程序第六条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参加6月11日面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6月6日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面试结果6月12日公布。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经过面试进入笔试的播音、主持岗位的考生以及其他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6月30日上午9:00至7月5日上午9: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7月5日9:00后系统自动关闭,考生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请考生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证件。
(五)笔试
1.笔试人员:报考播音、主持岗位经面试进入笔试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的其他开考岗位的考生。
2.笔试时间:2015年7月5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笔试设一科,百分卷。卫生类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护基础知识,各占50%;教育类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各占50%;综合类岗位均为公共基础知识。
5.笔试注意事项:
①开考前1小时,请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不得使用其他证件、证明代替身份证)、考试用品提前验证准入,开考半小时停止验证准入,迟到者不得进入考点。
②笔试实行音像全程监控,实行全时段无线信号屏蔽和监测,考生不得将《准考证》规定以外物品带入考场,如有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③笔试不允许提前交卷。考试结束时不允许将试题本、答题卡、稿纸等带离考场。
④考试结束后,因须组织清点、查验试题试卷等,请考生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不得提前离开考点,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6.加分: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铜组发﹝2013〕2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大学生村官予以加分。
①加分的条件和分值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中,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由军队批准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由旅、师批准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由团、旅批准三等功的加5分。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入伍的,本科毕业生加10分,专科毕业生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大学生村官凡任满一个聘期,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并担任“两委”正职一年以上的加10分,担任“两委”副职一年以上的加5分。
②受理加分的程序
7月7日—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由铜川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铜川市新区齐庆路2号市便民服务中心9011室)负责受理,逾期不受理加分申请。
③申请加分须提供的材料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须持本人入伍登记表、退伍证、自主就业士兵登记表(均为原件,复印件留存)等有关材料。区别不同项目的加分,申请加分还须携带以下材料: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者,须提供奖励等级表复印件和加盖发布机关政治部门公章的奖励通令(文件);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交士官登记表。
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任职材料和聘期内考核结果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④加分认定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包括获得荣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入伍、超期服役等三类。各类别之间加分可累计。在获得荣誉类别中,对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给予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大学生村官加分包括担任“两委”正职、“两委”副职两类,两类别之间加分不可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