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曲靖日报社招聘公告

2015-05-22 19:34:03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曲靖日报社位于曲靖市南宁西路659号,是中共曲靖市委直属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和《关于对〈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曲人社〔2015〕49号)、《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5〕50号)文件精神,结合曲靖日报社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详见《曲靖市曲靖日报社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6月3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时止。

5.报考人员必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报考本岗位必须参加笔试。

6.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质)证书,资格复审时必须持有,否则复审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单位辞退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现役军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网址)

网络报名的时间、网址、流程及要求,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三)报名要求

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等相应资格。

(四)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五)报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有效报名参加考试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否则,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特殊岗位及紧缺急需专业岗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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