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石林县事业单位招聘24人公告(教师岗)

2015-05-20 14:49:33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1)报考石林综合类岗位的,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岗位履职所具备的水平和能力。

(2)报考石林教育类岗位的,采用现场问答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岗位履职和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

(3)报考石林医疗卫生类(含计划生育)岗位的,采用现场问答和医疗卫生基本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岗位履职和医疗卫生基本技能操作水平和能力。

3.面试、彝族语言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林政务网进行发布和公示。

(七)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其中:报考石林综合类岗位的,占考试总成绩的50%,报考石林教育、医疗卫生类岗位的,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石林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2.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报考石林综合类岗位的,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报考石林教育、医疗卫生类岗位的,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报考石林综合类岗位限招彝族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彝族语言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50%,报考石林综合类岗位不限招彝族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石林教育、医疗卫生类岗位限招彝族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彝族语言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60%,报考石林教育、医疗卫生类岗位不限招彝族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因特殊情况出现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低于1:3或者等额的,可正常进行面试,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考试总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林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八)考核、体检

1.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2.考核及体检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3.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如同一岗位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考核及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及体检人选。

5.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林政务网上发布。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电话通知考生。

(九)聘用

1.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林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复后,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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