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屏边县事业单位招聘33人公告(教师岗)

2015-05-20 14:49:40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此次招聘设置1:3的开考比例,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拟招聘人数的三倍,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五)退费

因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岗位取消招聘或重复缴费的考生,由付费银行直接退还报名费。但已开考的岗位,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考生可在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4日期间,登录红河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

此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由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知识笔试,题型均为客观题,不进行查分;不进行专业素质考试。

六、考试内容及时间

(一)考试内容

此次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内容为行业或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具体各个岗位的考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综合类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二)考试时间

2015年7月4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考生资格复审

(一)最低合格分数线

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总分为15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另行公布。

(二)资格复审的程序和内容

1、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参加专业知识笔试的考生,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的内容。主要是对照岗位信息,查验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个人档案(人事档案及学籍档案)、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先由就读院校出具学历、所学专业等证明,考生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并填写书面保证书进行资格复审,但录用审批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7月20日-21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30时。

资格复审地点: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劳动力市场(玉屏镇建设路76号)

(四)资格复审递补

若有考生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岗位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并由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递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同一岗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的,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八、拟录用人员的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即进入体检、考核(政审)程序,并进行公示。

(一)加试

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上公示,原则上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若因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数的,进行加试,加试的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岗位招聘人数为2人的,如笔试成绩第一名出现2人并列的,不进行加试,如出现3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需进行加试,如出现第二名并列,第一名不参加加试,并列第二名进行加试。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以此类推。最后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二)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由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生填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表》并统一带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考核(政审)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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