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报名费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着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论文(原件)。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025- 85842258
联 系 人: 柳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42007
联系人:宣老师
原标题:2015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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