⒋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8:2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㈢体检和考察
依据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试卷主观题得分高低排序。下同),按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招聘缺额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㈣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即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由舒城县人民医院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报舒城县人才服务中心审查备案办理单位人事代理手续,不入编、不纳入财政供给。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充分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权,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考试,舒城县人民医院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监督举报电话:0564-8621152(舒城县监察局)、
8621212(舒城县卫计委);
政策咨询电话:0564-8088086(舒城县人民医院)。
原标题:舒城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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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人民医院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