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学校招聘教师88人公告(第二批)

2015-05-19 18:31:20阅读:0地区:北京电脑版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办法

本公告共涉及24个单位的88个岗位。

招聘办法:一次报名,一次考核,分批聘用。按照考核成绩,由房山区教委和用人单位分批择优决定聘用人选。

二、招聘条件

㈠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㈡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㈢ 热爱农村教育事业,至少在聘用单位工作6年;

㈣ 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其中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要达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27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应聘初中、高中、职业高中教师岗位,所学专业要与应聘专业一致或相近,同时非京生源要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有师范教育经历;北京生源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不受专业限制,但应具有相应的技能;非师范专业的应聘人员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15年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具有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职高会计岗位除外)。

4、户口应为非农业户口。

5、非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关于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

㈤ 往届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人事关系在本市;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应学历的派遣证;非师范专业限2012年(含)以后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限2008年(含)以后的毕业生报考。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师范类毕业生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聘初中、高中、职业高中教师岗位,所学专业要与应聘专业一致或相近;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不受专业限制,但应具有相应的技能;应聘人员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15年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具有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职高会计教师岗位除外)。

㈥ 服从区教委的统一调剂。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 报名时间:2015年5月25日——2015年5月27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㈡ 报名地点:房山区教委(良乡西路9号)人事科115房间。

㈢ 报名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房山区教委2015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需打印一式两份(手工填写报名表无效);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凡属集体户口须复印集体户首页并加盖学校户籍部门公章,同时提供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盖就业指导中心印章)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大学成绩单(盖教务处印章)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硕士研究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统分证明;

4、往届毕业生需提供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派遣证和转正定级表的复印件(需验原件),档案在人才的,可不提供转正定级表,但要人才出具存档证明;

5、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自荐材料(简历)和证明自己能力的相关材料。

㈣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四、考核安排

考核采取业务考核和面试的方式。

业务考核从教学设计、说课和答辩三部分进行考核,满分70分,合格分数线42分。其中教学设计满分20分,合格分数线12分;说课满分30分,合格分数线18分;答辩满分20分,合格分数线12分。

面试从思维能力、发展潜质、语言表达和仪容仪表四方面进行考核,满分30分,合格分数线18分。其中思维能力8分,合格分数线5分;发展潜质8分,合格分数线5分;语言表达8分,合格分数线5分;仪容仪表6分,合格分数线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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