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医学基础知识、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试时间:2015年 6月14 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现场面试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官渡区卫生局共同负责。
2、审查时间、地点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方式:由本人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4、审查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数1:3的比例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因本人自愿放弃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空缺的,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5年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和岗位所需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成绩通知单或相关证明。
3、已就业的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
4、公民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官渡区2015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自行下载填写,A4纸打印);
6、《官渡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已通过笔试考试,按笔试成绩排名进入资格审查,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审查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低于3:1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现场提问和实践技能操作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技能、思维逻辑、口头表达能力、实践操作等综合素质、能力。
3、考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七)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3、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须提供书面查分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
六、考核、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的为参加考核及体检人选。招聘条件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成绩记为综合成绩,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为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二)考核及体检由官渡区卫生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须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