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以上人员尚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其他相应资格证书的,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在石台县政府网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等有关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66-6023519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66-6024948
原标题:2015年度石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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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度石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石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