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元阳县事业单位教师岗招聘50人公告

2015-05-17 18:39:39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2)红河州或元阳县户籍的考生因就学原因迁出外地的提供原始户口薄迁出证明,视为红河州户籍或元阳县户籍。

(三)网络缴费

考生报名审核通过后,可通过网上缴费系统缴纳 50 元报名费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6 月6 日24:00 时。

(四)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设置 1:3 的开考比例,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拟招聘人数的三倍,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五)退费

因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 1:3 开考比例,岗位取消招聘或重复缴费的考生,由付费银行直接退还报名费。但已开考的岗位,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考生可在 2015 年 6 月 30 日至2015 年7 月4 日期间,登录红河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此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由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知识笔试,题型为客观题,不进行查分,不进行专业素质测试。

(一)专业知识笔试

此次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内容为行业或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各岗位的考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的参考教材为《2015 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执行主编:谭力耘、李正彪;其他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教材。

(二)考试时间、地点

1.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时间:2015年7月4日上午9:00至11:00;

2.考试地点: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资格复审

(一)最低合格分数线 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总分为 150 分,最低合格分数线另行公布。

(二)资格复审的程序和内容

1.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参加专业知识笔试的,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的内容。主要是对照岗位信息,查验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毕业生就业登记

证或报到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先由就读院校出具学历、所学专业等证明,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但录用审批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2015年8月3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在元阳县人才开发服务部进行资格复审。

七、拟录用人员的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即进入体检、考核(政审)程序,并进行公示。

(一)加试

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上公示,同一岗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原则上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若因笔试成绩第一名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数的,进行加试,加试的方式采取面

试的方式进行。岗位招聘人数为 2人的,如笔试成绩第一名出现 2人并列的,不进行加试,如出现 3人以上笔试成绩并

列的,需进行加试,如出现第二名并列,第一名不参加加试,并列第二名进行加试。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以此类推。最后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 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二)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生填写《红河哈尼彝族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表》并统一带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三)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核(政审)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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