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大余县乡镇事业单位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中选聘6人公告

2015-05-14 10:42:49阅读:0地区:江西电脑版

3.加分,分值为25分。一是任职加分。在任职满5年的基础上,任职年限每增加一年加0.5分;曾任或现任全国、省、市、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以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为准),每届分别加10分、8分、5分、2分。二是奖励加分。在村党支部书记分类管理中,被评为一类党支部书记的,每次加2分;个人、集体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综合性表彰(综合性表彰指以党委政府名义的表彰,以表彰文件或证书为准)的,分别加10分、8分、5分、2分,领导小组或单位、部门表彰的按下一级综合性表彰标准加分,不同奖项分可累加,集体奖励需在其本人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期间获得的方可加分,同一年度不同级别奖项的同一奖项取最高分值。以上所有加分累计分不超过25分。

(五)笔试(7月3日)

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农业技术和管理知识、时事政策等。公共基础知识侧重对掌握党和国家现行的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农业农村知识、《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测查。题型以客观题为主,主要测试村(社区)干部应知应会的内容。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

考核、笔试工作结束后,按考核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20%的比例合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六)面试(7月10日)

面试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面试工作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七)体检(7月15日)

体检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考生的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结束后,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报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大余有线电视台、世界钨都网及所在乡镇、村(社区)分别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的,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乡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岗位,通知县编委办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公示期间有不符合条件反映,并经查实,经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予递补。

新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原则上在本乡镇事业单位,如本乡镇事业单位超编的,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调剂到其他乡镇事业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工龄自下达聘用通知之日起计算。

选聘人员在聘期间,按事业单位相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并享受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相关待遇。选聘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继续兼任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聘用期满不再续聘或中途解聘的,仍回原工作或生产岗位。选聘人员原则上不得交流,特殊情况确需交流的,只能在本县同类乡镇事业单位同等岗位进行聘用。聘用人员如聘用至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则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原标题:大余县2015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大余县委组织部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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