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大余县乡镇事业单位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中选聘6人公告

2015-05-14 10:42:49阅读:0地区:江西电脑版

现将大余县2015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选聘名额6名,选聘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岗位。

二、选聘条件

选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工作业绩突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有较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问题;

4.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5年以上、长期实行“一肩挑”的村(社区)副书记(必须是村、居委会委员)或村(居)委会副主任7年以上(任职年限计算至2014年12月31日,含当日,以下类推),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10年以上的,年龄放宽到55周岁(195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5.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含农函大等同等学历);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近三年内有经济问题(包括已结案)的;

5.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子女)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2012年以来,所任职村受到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或安全生产不达标的,或出现赴市以上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上访的;

7.2012年以来,在书记分类管理中连续两年被评为三类的,或出现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的,或所任职村(社区)连续两年在本乡镇村级年度综合考评中排末位的;

8.按《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规定必须实行回避制度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

整个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5月13日)。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在大余有线电视台、世界钨都网进行公告,并在各乡镇公示栏醒目处张贴。

(二)报名(5月20日—22日)。凡符合选聘条件的报考对象,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推荐意见后,统一向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呈送以下材料:①个人申请;②各乡(镇)推荐意见表;③申请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④任职文件、获表彰文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⑤县人口计生委出具的个人及直系亲属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⑥所在乡镇纪委、派出所出具的无违纪违法行为证明。

 

(三)资格审查(5月25日—31日)。资格审查合格的,在大余有线电视台、世界钨都网及其所在乡镇、村分别进行5个工作日以上的公示。

(四)考核(6月9日—26日)。考核工作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有关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工作业绩。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主要分为工作实绩考核、民主测评和加分三部分:

1.工作实绩考核,分值为60分。考核采取量化评分的方法进行,行政村重点考核党的建设(含“三送”工作)、环境提升(含新农村建设、土坯房改造、产业发展)、社会治理(含信访工作)、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含公益事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五项工作情况,社区重点考核党的建设(含“三送”工作)、社会治理(含信访工作)、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含公益事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四项工作情况,具体考核细则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另行制定。

2.民主测评,分值为15分。分两个层面进行,按优秀率计分。一是组织村(社区)“两委”委员、村(居)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或社区负责人)、“五老”人员等对被考核人进行测评打分(8分);二是乡镇党委、政府评议,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和站所负责人及一般干部对被考核人进行测评打分(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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