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在韩城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由韩城市人社局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在韩城人社网公布。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准考证、学籍档案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1)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韩城人社网上另行通知。
(2)考试分值:面试满分为100分。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低于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面试最低分数线为面试当天同一场次实际参加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3)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4、确定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分值: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加权后计算确定,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在韩城人社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韩城人社网公布。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八)考察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韩城人社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递补
招聘期间,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查实应聘人员或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的;
3、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
4、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后,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0913-5223389(韩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913-5196682(韩城市人社局政策法规科)。
原标题:2015年韩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2014年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doc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