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徐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教师招聘58人公告

2015-05-13 18:19:26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5月29日 9:00— 17:00,地点同报名地点。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 ②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

(一)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成绩达到50分为合格。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7天内,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在徐州教育网、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在市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所属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重点考核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与技能,形式主要为课堂教学和答辩,满分为100分,其中课堂教学成绩70分,答辩30分。音乐、体育、美术、书法及特殊教育专业教师,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其中课堂教学成绩50分,答辩20分,专业技能测试3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面试考试费100元。

(三)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予以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考生可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通过徐州教育网、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考试成绩信息。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面试成绩再次相同的,取课堂教学成绩高分者)。

体检由徐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人员同时符合上述两种标准体检合格,并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报同一学校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徐州教育网、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教育局认定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聘用时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符合报考条件第6条中竞聘上岗后补教师资格证情况者除外)。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按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一次性等额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决按照本公告程序办理,把好招聘“进口”关。对考试违规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八、本公告由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徐州教育网、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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