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考生凭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于面试前在浦口教育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5.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90元/人。
6.本次招聘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
1.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学科需求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拟任岗位综合能力和水平等情况。
3.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浦口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等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同一学科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4.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相关学校,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签订试聘用合同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咨询
浦口区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 025-58882172,025-58189192, 58182729
七、招聘监督
浦口区纪委:025-58887050
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5-58883228
本次招聘由浦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南京市浦口区2015年新教师二次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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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