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办理人事代理。受聘者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医院为受聘者依法缴纳相关保险。受聘者录用上岗后,在规定时间内未能通过要求的相应职业资格考试,视为不合格,医院将解除聘用。
四、其他事宜
招聘公告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w.ahczhrss.gov.cn)、池州人才网(www.ahczhr.com)、池州市人民医院网(www.chizhouhospital.com)、池州人事考试网(www.chzpta.gov.cn)等媒体上发布。本次招聘工作启动后的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池州人才网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在该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池州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0566-2816426,2816108)。
考务电话:0566-3211903
监督电话:0566-2317813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原标题:池州市人民医院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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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医院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