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茶陵县广播电视台招聘12人公告

2015-05-11 11:19:17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为推进“人才兴台”战略,努力实现发展升级目标,根据《茶陵县2015年“改革创新年”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精神,尊重电视传媒规律,结合单位自身实际,经请示有关领导同意,湖南省茶陵县广播电视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着眼长远、着眼大局,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广电工作水平,为“打造茶陵发展升级版、建成湘赣边界中心县”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利于茶陵广电事业发展升级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因才适用的原则;

4.坚持按需招聘,招聘条件、考试程序、招聘结果“三公开”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性别、年龄、学历及专业要求

注:具体报考专业详见附件;如有相近、类似专业,是否同意报考,由招聘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审核确定;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双学士学位或从事广电传媒工作满3年以上者,可不受报考专业的限制。

四、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

2.政治素质高,纪律观念强,能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有强烈的团队意识;

3.热爱广播电视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驾驭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上进心,勤于学习,乐于奉献,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群众口碑好;

6.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

4.与原单位未解除录用合同的;

5. 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制定方案→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先笔试后面试,播音主持除外)→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一)公告

将招聘方案在“茶陵政府门户网”、“茶陵新闻网”、茶陵县广播电视台予以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从2015年5月11日8:00—5月29日

18:00;

2.报名地点:茶陵县广播电视台政工室(茶陵县云阳街道公园路、原预备役火箭炮兵团院内),联系电话:0731-25222130、22257020 ;

3.报名方式:提倡和鼓励现场报名;同时对户籍为湖南省以外的应聘人员,可采取先网络报名,再现场报名确认的方式进行。

4.报名材料:

①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2015年度应届毕业生则由学校开具证明);

②具有新闻从业资格证、播音主持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荣誉证书、学士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须提供其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后将其相关证件的原件退还给应聘人员);

③应聘人员须提供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

④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

⑤根据自愿原则,应聘人员可以提供自主创作的作品(含文稿、视频等)。

5.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招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开招聘公告和报名承诺书。

6.报名费用:基于引进人才的考虑,招聘领导小组决定这次招聘免收应聘人员的报名费用(含考务费)。

 

(三)资格审查

1.实行边报名边审查的原则。对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各种证件的原件予以审查;对网络报名的,须先提供证件影印件予以初审,领取准考证时,提供证件原件予以核实。

2.应聘人员所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等所有资料,均应全面、真实、准确,否则取消参加考试乃至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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