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济南市中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考选30人公告

2015-05-11 11:20:24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1.答辩:

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参加答辩,答辩主要测评报名人员的综合素质,主要考察报名者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仪表举止等。答辩时间、地点等详情见发放的答辩准考证。为保证聘用人员基本素质,答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考选计划和答辩情况确定。在达到答辩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答辩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报考人员的答辩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考选学科岗位计划不同,采用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说课人员;若达不到1:3的比例的,按答辩合格人数确定;对答辩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考选计划。取消的相应岗位考选计划,将调整到同学科的其他组别岗位中。在答辩考试结束后的第二天(工作日)上午10:00以后,报名者本人登录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自行查询答辩成绩及是否取得说课资格。进入说课范围人员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说课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根据答辩成绩,在达到答辩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说课:采用现场展示方式进行。

答辩和说课均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出报名者的考试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分组公布成绩。每个考场中,均组成不少于7人的评委组,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答辩或说课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考场设监督席,派社会监督员对考试程序、评分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照答辩占40%、说课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考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考选岗位计划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选岗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说课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说课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说课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进入考核体检、选岗范围;确定体检考核、选岗人选,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选岗。在说课全部结束后的第二天上午10:00以后,报名者本人登录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jnszjy.net自行查询说课成绩、以及是否进入考核体检结果。

五、考核体检、选岗

考核体检严格落实公开考选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名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报名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参加市中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选的处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核。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对因报名者本人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经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区教育局同意,可从进入同一考选岗位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中,按照上述既定的入围考核体检人员顺序位次,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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