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陕西西安市教育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512人公告

2015-05-07 13:46:17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按综合成绩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专业技能测试试题,按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分别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和各区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体检除岗位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察主要内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和区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后,报市人社局核准,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和区县人社局统一到市人社局办理《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持《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等(核验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并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和各区县人社局进行审验,通过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产生的纠纷,由本人负责。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于在招聘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西安市和区县人社局、教育局、卫生局联系(详见附件)。

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招聘时间安排和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

2.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单位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标题: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西安市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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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西安市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2015年西安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3.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doc

4.教育基础知识考试大纲.doc

5.医学基础知识考试大纲.doc

6.护理知识考试大纲.doc

7.咨询电话表.doc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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