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4〕170号)及相关规定,西安市教育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12名工作人员,其中教育类946名、卫生类566名(含校医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4.以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专业应聘的人员年龄要求为28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11日以后出生),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应聘的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以大学专科学历应聘的人员应为西安市生源或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的人员(2015年5月4日之前已正式落户)。
7.研究生学历应聘本科及以下学历教师岗位的,专业不限,但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招聘岗位对于研究生专业有具体需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得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缴费和下载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xahrss.gov.cn)、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等网站上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1日上午9:00—5月15日下午18:00(15日下午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2.报名网站: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
3.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像素为130(宽)*165(高),大小50kb以内),报名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仔细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应聘岗位。
工作人员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面试、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监督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4.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的应聘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3:1。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核准,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能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退还考务费。
(三)缴费和下载准考证
1.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标准:每人每科50元。本次笔试1科,需缴费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