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瑞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45名教职工公告(面向社会)

2015-05-07 13:31:48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瑞安人才网和瑞安教育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

财会、校医、档案管理岗位在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其他岗位按笔试总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笔试总成绩高者;笔试总成绩同分的,取《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学科专业知识》再同分的,另行加试。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瑞安人才网和瑞安教育信息网公布。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标准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及《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瑞安人才网、瑞安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2.对于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师范类的,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的,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3.新聘用的教师必须在优质中小学培训基地学校跟岗锻炼一年,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给予继续聘用,第二年回到编制所在学校任教。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新聘用的教师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或到其他学校跟岗锻炼)。

四、其他要求

(一)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15年瑞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且二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考试。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招聘咨询电话:市教育局政工科0577-65895851,市人力社保局事业科0577-65651795。

原标题:关于2015年瑞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的公告(瑞教人〔2015〕122号)

点击下载>>>

1.2015年瑞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一览表.xls

2.2015年瑞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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