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高层次人才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骨干教师、专任教师、教辅行政人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统一组织,闭卷形式。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卷面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5%+专业科目成绩×65%。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及高职教育知识能力等。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如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1:3时,则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笔试成绩、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答辩和试讲(含实操环节)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选,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统一组织,具体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适用)
与拟聘人员(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者,按弃权处理,取消拟聘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市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5.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53030;举报或投诉电话:0756-7253315。
原标题: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聘教职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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