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青海西宁市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校医及财务人员招聘公告

2015-05-07 13:33:09阅读:0地区:青海电脑版

(五)面试考核。应聘者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专业教师的面试包括技能考核和说课答辩两个环节,技能考核根据专业不同分别进行,说课答辩时间为30分钟(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说课和答辩各5分钟)。校医及财务人员的面试以答辩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能力和专业相关法规及常识。

(六)公布成绩。所有考核完成后,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各项成绩进行汇总,最终考核结果将在西宁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http://www.xnedu.cn),同时形成推荐候选人名单。

(七)人事考察。用人单位对推荐候选人员在校或任职单位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并根据考核成绩顺序递补其他候选人。

(八)拟定人选。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结果,形成推荐候选人招聘意见,报经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九)体检与录用。拟聘用人员统一到指定的西宁市地区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符合要求者,按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待遇按国家和青海省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按国家及青海省相关政策执行。

六、试用期考核及管理

试用期间由用人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形成过程性评价,试用期满后,由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组成试用期考核专评组对录用人员进行能力和业绩评价,并形成综合评估。综合评估合格的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综合评估不合格的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 》相关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赵老师 13997483076 QQ:1062203016

魏老师 13519783707 QQ: 447536216

原标题:西宁市招聘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校医及财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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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宁市招聘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校医及财务人员计划表.doc

2.西宁市招聘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校医及财务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西宁市教育局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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