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内蒙古妇幼保健院面向区内外招聘紧缺急需医学人才公告

2015-05-07 11:52:38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一、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作为自治区成立40周年献礼项目于1987年正式开诊,医院现座落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园东路6号,是隶属于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的一所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属正处级差额补贴事业单位,医院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办院方向,目前基本形成了以儿童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妇科、产科、新生儿科、儿内科、儿外科等为特色的医疗保健格局,医院儿内科是国家重点专科,产科、新生儿科是自治区临床医学重点学科,儿童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妇科、儿内科、儿外科为医院重点学科。医院开放床位370张,医院在承担日常的保健、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同时,还承担着全区妇幼卫生年报统计、“三网监测”及妇幼卫生项目工作。

在自治区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已批准医院外迁新建,并作为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的献礼项目。新址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占地220亩,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外迁建设后将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妇产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三位一体的新型医疗机构,新医院床位增至800-1000张,目前已开工建设,预计2017年底开诊。

二、招聘计划

面向区内外招聘紧缺急需医学人才8名(列入编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刻苦钻研、好学上进和团队协作的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4日至1997年5月4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面向区内外各大医学院校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岗位需求表》为准。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

4.定向招录培养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

5.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组织形式

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5日至5月9日18:00。应聘人员从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网站((网址:www.nmgfybjy.com)下载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招聘毕业生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版、往届毕业生的硕士研究生专业课成绩表(须加盖院系公章)、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第二代身份证等证件的扫描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专业课成绩表(须加盖院系公章)、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第二代身份证等证件的扫描件发送至nmgfyrsk@126.com,并拨打0471—6691041进行确认。资格初审由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紧缺急需专业招聘领导小组在网上进行。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招聘毕业生报名表》相关信息,否则,不予资格审查。

3.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情节严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5月6日—5月11日18:00。审核未通过的,将回复邮件或电话告知未通过理由。

2.招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解释。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面试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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