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红河州州属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规范事业单位进人渠道,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信力,根据国务院令第 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原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经红河州卫生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6名,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对象
具有普通全日制中专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在 18岁以上至35岁以下, 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红河州卫生局2015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4、曾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 5年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不满 5年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招考岗位详见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www.hhzrc.cn。
1、登录报名系统注册报名 考生可在 2015 年 6 月 10 日 9:00 至 6 月 12 日 17:00 期间登录红河人才网,注册并报名。每个岗位设置 1:3 的开考比例,每名考生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无效。报名时,考生要首先进行用户注册(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尽早登录注册,以防个人信息被他人盗用恶意注册),并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
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名资格初审
红河州卫生局 2015 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网上报名初审,采取系统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先由报名系统对考生的“性别、民族、年龄、学历、学位、报到证或登记证、学历类型、毕业年份、专业类别”等 9 项信息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系统自动审核。符合岗位条件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考生,再由红河州卫生局对考生的“照片、其它”条件对照岗位条件进行审核,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的审查,要求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证书证件上的内容完全一致(如:岗位中专业要求“护理学类”的,则考生毕业证上的专业必须是在“护理学类”中的专业,否则不予审核通过)。报名过程中若考生专业未包括在专业指导目录中的,由考生手动输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然后提交人工审核。特别提醒:岗位信息表中“其他”栏内要求的相关证书,考生一定要对照证书上的内容规范填写。否则,报名审核不予通过。
3、年龄计算
岗位要求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 2015年6月12日。
(三)网络缴费
考生报名审核通过后,可通过网上缴费系统缴纳 50 元报名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 2015年6月15日。
(四)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设置 1:3 的开考比例,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拟招聘人数的三倍,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五)退费
因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 1:3 开考比例,岗位取消招聘或重复缴费的考生,由付费银行直接退还报名费。但已开考的岗位,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