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校;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7. 应聘者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5月19日 9:00-16:00
2.地点:黑河学院明德楼三楼306室(黑河学院人事处)
确认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
②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本科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部门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③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完备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0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现场确认时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六)考试办法
1.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应聘其他岗位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
2.笔试:笔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 专业知识(100分)+政策性加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河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采取自命题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应聘其他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考试合格后,学校统一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学校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核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录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学校将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院就业协议书》,正式办理落编手续。
八、待遇
被聘人员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将享受省直事业单位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待遇。
对录用的博士,学校将依据《黑河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黑院政发(2014)207号]文件兑现引进待遇。
九、几点说明
1.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正式办理入校手续前,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报到证,否则学校将不予录用。
2.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6)6841272 (0456)6842103
联系人:王老师
电子邮箱:hhxyrczp@163.com;
通信地址:黑河学院人事处人事科(黑龙江省黑河市学院路1号)
邮编:164300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456)6842287
本公告由黑河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
原标题:黑河学院2015 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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