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第二季度重庆垫江县事业单位教师岗招聘184人公告

2015-05-05 18:12:57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在进入面试(试岗)、体检、资格复审、考察时出现的缺额或考生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均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7.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8.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有关合同,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同时明确违约责任;往届生须按期将个人档案提交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协议书或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聘用。

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7月1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委、县卫生计生委及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公开招聘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必须严格按照简章规范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招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垫江县事业单位考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其它

1.报考卫生和教育事业单位的,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023—74518603(垫江县卫计委)

023—74669348(垫江县教委)

2.招聘政策咨询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23—74616156

本简章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委、县卫生计生委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原标题:垫江县2015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和贫困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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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含贫困毕业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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