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科技学院招聘70人公告

2015-05-05 17:56:03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5]46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5〕58号)有关要求,现将辽宁科技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身体健康,应聘硕士及以下学历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0年5月6日(含)以后出生);应聘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0年5月6日(含)以后出生)。

3.具备岗位聘用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4.2015年毕业生可先行报名、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5.其他资格条件及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31日。

二、招聘方式和步骤

招聘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等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采取考核方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下同)、《学校网站http://www.lnist.edu.cn “人力资源”中“人才引进”栏目》查询。

(二)采取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人员

本次考试报名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在2015年5月6日9时至10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5月6日至11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初审结果。信息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信息初审后,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出现以下两种情况的,本人须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局申请修改:姓名中的错别字(常见的主要有同音字、形似字等);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

信息初审方面的问题,可按照公布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3.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通过信息初审,须于2015年5月6日11时至12日12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易宝支付平台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易宝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卡(28家银行)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28家银行的储蓄卡,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缴费咨询联系(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按规定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或削减的岗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者不能参加本次考试,其缴纳的考试费用退回原缴费卡中。

4.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6月1日9时至6日15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5.笔试

笔试的考试科目为一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6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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